晚清兖州教案之法律文化解析

作者

  • 乔 飞 乔飞,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,法学博士。研究领域:宗教与法律。 通讯地址:河南省开封市明伦街85号,47500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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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doi.org/10.37819/ijsws.25.1756

关键词:

教案, 法律文化, 传统, 现代

摘要

晚清发生在山东的兖州教案,蕴涵着复杂丰富的法律文化内容。从起因层面来看,中国传统“华夷之防”的民族心理、“共同体本位”的观念以及绅民依情感逻辑而订立的民间排教规范,是兖州教案得以发生的法律文化因素。从教案的处理过程来看,“一元独尊”与“多元共存”文化观之不同,“舆情人心”与“法律权利”价值取向之不同,“明法主张”与“暗法应对”之解纷风格之不同,体现了中西法律文化之差异。教案是“传统”与“现代”在晚清中国碰撞的产物,传教与教案处理也推动着传统中国向现代转型。时至今日,传统与现代的冲突并未成为历史,我们的文化现代化、社会心理现代化依然任重道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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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出版

2023-11-30

期次

栏目

实践神学与中西教会和社会